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科研 > 常规管理 > 正文
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来源:    发稿日期:2020年12月20日

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经费是科研活动的物质基础。做好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对教育科研的发展、繁荣、科研效益的提高至关重要。

一、学校科研经费的来源

1.中学的普教科研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研究经费的基本来源要学校的直接拨款,由教科处制订年度计划报学校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发给。

2.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的经费支持是辅助来源。学校的课题申报区级、市级成功后,将得到一定数量的经费支持,这成为学校重点课题的经费辅助来源。

二、经费的使用

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一是课题的拨款做到开题与结果相结合,开题拨款保证研究的进行,成果奖励保证研究价值的体现;二是拨款要起到“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疏散拥挤点,填补空白点”的作用。

1.课题经费的使用重点:校级课题、市、区级课题;课题成果奖励经费。

2.学校要明确划分科研经费和行政办公费。科研经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科研课题费、情报资料费、科研设备费、学术会议费、学术期刊成果出版补贴费、优秀成果奖励费、科研档案建设费、科研管理业务费、专家咨询费、论证费、科研成果鉴定费。

3.课题经费的使用要厉行节约,单独建帐,由学校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研究所需要的图书资料购置、印刷、会议和学习活动等。由课题负责人列出预算,经校长按财务制度审批使用。课题负责人有权按研究计划和经费使用原则,决定经费的使用。

4.课题经费的申请、审批与发放,采取一次核定,分批拨款。部分经费可在成果鉴定后根据实际情况核拨。如果课题承担者未履行《课题申请协议书》中的义务,学校有权停发或追回已发费用。

5.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可结合课题检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