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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总则
来源:    发稿日期:2020年12月20日

教育科研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基本规律。以研究现代教育与学校教改深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中心,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第二条  教育科研的任务

1.总结教育、教学历史的经验得失

 一所学校在其发展历史进程中,需要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从中找出其中内在规律性的东西,不断加以概括、改革、发展。

2.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现状

学校教育科研的重点,不但要研究一般的教育规律,还要研究学校自身的发展规律,研究教育、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这方面有许多重大的课题要研究。

3.研究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

教育科研具有前瞻性特点,研究未来教育的趋势,预测学校教育的未来,目的在于向学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可行性方案,为其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服务。

4.进行校内外教育的比较

目的在于以教育的整个领域为对象,与国内外教育实践和理论进行比较、分析,摸索适合我校的办学模式。

第三条  教育科研的内容

1.当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最迫切的问题。

2.实践中最成功的教育经验的研究。

3.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某些欠缺、失误及改进方式方法的研究。

4.课堂教学实际和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

5.对学校教育发展规律中基础理论研究。

6.整理学校教育历史资料的研究。

7.借鉴国内外教育经验的研究。

8.学生素质教育的研究。

9. 批判各种错误思潮,消除不良影响的研究。

第四条  教育科研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学校教育科研不是为研究而研究。必须坚持应用科研为主的原则;坚持创办学校特色为原则;坚持适合学校发展为原则;坚持全面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基本准则。

2.客观性原则

在教育科研活动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以客观实际为准绳。必须采用严格的客观态度,全面系统地占有材料,最大限度保证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科学性原则

要求教育科研活动从课题的选项到成果的提取,从方法手段到态度作风都必须科学。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教育科研重点在实践层面,而这种实践应该重视理论的指导,应当重视对教育实践的总结,还要重视对群众性的教育实践的指导。

第五条  组织原则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学校教科处负责。学校教科处系学校职能组织之一,由学校统一领导。

学校教科处又是上级教育研究指导机构下的研究实体,接受上级教育研究机构的领导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