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科研处(以下简称教科处)主任对分管校长负责,领导教科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和学期科研工作计划,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配合德育处、教务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组织本处人员深入各教研组参与并指导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
3.负责学校的学术研讨活动,积极进行校本科研培训,培养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确定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申报国家和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直接参与重点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5.组织制订和实施科研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校内各职能部门和教师的科研咨询。组织本处人员广泛收集国内外教育教学的改革经验和有关资料,积极推广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
7.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评定、奖励、推荐和推广工作。
8.负责学校科研网站管理与建设工作。负责定期编辑出版校刊《扬帆》和《教育科研》。
9.负责对外教科研工作的联络和交流。
10.负责学校科研资料和教师科研档案的管理。
11.完成分管校长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12.教科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