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评选嘉定区第九届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4-16 10:12点击量:0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崇高师德,构筑人才高地,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树立一批敬业爱岗、善于创新、勇于实践、乐于奉献的德育工作者先进典型,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决定在2020年开展嘉定区第九届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专门学校在岗的班主任教师和分管德育的学校党政领导、政教(德育)主任(近五年获得过区“十佳班主任”和“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1、嘉定区十佳班主任10名

  2、嘉定区优秀班主任120名

  3、嘉定区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德育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二)优秀班主任除符合上述评选条件(一)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热爱班主任工作,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教书育人取得突出成绩;

  2、善于学习,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3、坚持以学生为本,求真务实,尊重规律,具有过硬的班主任工作专业技能、高超的教育艺术和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学生幸福课程》的研发和实施,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建班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并形成鲜明的具有推广价值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

  (三)十佳班主任除符合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过市德育实训基地、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室、班主任高研班、骨干班主任培训,以及区班主任人才库、班主任工作坊、区幸福课程展评获奖的优秀班主任,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2、在教育科研方面积极探索和研究,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德育工作方面的研究并取得成绩。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工作。近5年来曾承担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培养任务,带教成绩突出。

  (四)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除具有上述评选条件(一)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德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爱岗敬业,具有科学、现代的教育理念,工作思路清晰有创意;能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开展工作,个人有突出的德育管理成果和研究成果。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践的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带领德育工作团队全面谋划学校德育工作,聚焦问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推进“六进”工作、“学生幸福课程”推进实施、加强德育科研、德育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校外教育、提高师德修养和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学校德育工作有明显特色和成效。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学校要认真设计评选方案,做到有序实施,真正把有实绩、有能力,反响好的班主任和德育管理工作者推荐出来。学校可以在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择优向教育局推荐人选。

  2、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可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以评促建,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同时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使广大教师坚定教书育人信念,深化全员育人格局,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4月15日-5月08日):学校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教师参与评选,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学校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公示3天后推荐给教育局。学校可推荐1名班主任(学校班级数大于等于25个可以推荐2名),1名德育管理工作者参评。

  2、评审小组评选(5月09日-6月09日):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评审甄选出20名“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和10名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候选人;第二阶段,“十佳班主任”候选人面试,具体要求届时另发通知。

  3.正式名单公示(6月10日-6月30日):评审小组根据材料和面试情况初步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提交教育局党政班子会讨论决定,确定的正式人选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

  4.表彰和宣传(9月):获奖者由区教育局、教育奖励基金会授予嘉定区“十佳班主任”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的光荣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联系电话:021-59127823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华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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