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定二中201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18-11-02 07:54点击量:0

为全面贯彻市、区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

主任:周凤林

副主任:张万贵、陆其华、丁馨

委员:沈淑雅、张中林、管国琴、朱光、肖湘武、刘国平

2、成立外聘专家评审工作组

邀请市内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对参评人进行打分。

二、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初级职称教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1、任期:本科二级教师满4(),研究生二级教师满2()

2、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考核:任期内有1次优秀(6月份考核), 其余为合格。

4、公开课:校级及以上1节。

5、论文:1--2篇,其中1篇鉴定,C级以上,有效期3年, 当年有效; 交流文章需附证明。

6 班主任或团队工作: 有经历。

四、评审原则

1.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2.任职资历与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3.轮候原则。当年申报人员依据聘任办法,由评审专家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如限于学校职数未能聘任者,由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讨论决定轮候人员。次年聘任中,轮候人员先于当年申报人员聘任。

五、评审办法

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赋分,以得分高低确定聘任人选。

1.每位专家评阅参评人的申报材料。

2.现场答辩。参评人员介绍自己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5分钟),专家根据材料和评审要求,向参评人进行提问(8~10分钟)。

3.所有参评人完成答辩后,专家进行评议打分,并计算总分。

4.校评审委员会与评审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员。

 

六、工作流程

1.11月1日校园网发布《关于中级职务评审的通知》并在FTP上转发《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

2.11月2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嘉定二中201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3.11月1-3日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对照《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核并确定报名人员的资格。完成《申报中级人员基本条件一览表》。

4.11月7日召开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考核打分、投票表决(参评人员每人做5分钟小结、答辩)

5.11月8召开申报人员会议,发放申报相关材料,指导材料规范填写。

6.11月14日前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事(文昌楼411室)验收。

7.11月12—11月16日报材料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8.11月14日-11月15日汇总评委考核结果,完成《晋升考核汇总表》,填写学校鉴定意见、学校推荐意见、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

9.11月16日整理装订材料,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10.11月19日材料上报区职改办送审。

 

 

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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