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18-11-02 07:54点击量:0
为全面贯彻市、区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
主任:周凤林
副主任:张万贵、陆其华、丁馨
委员:沈淑雅、张中林、管国琴、朱光、肖湘武、刘国平
2、成立外聘专家评审工作组
邀请市内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对参评人进行打分。
二、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初级职称教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1、任期:本科二级教师满4年(实),研究生二级教师满2年(实)
2、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考核:任期内有1次优秀(6月份考核), 其余为合格。
4、公开课:校级及以上1节。
5、论文:1--2篇,其中1篇鉴定,,C级以上,有效期3年, 当年有效; 交流文章需附证明。
6、 班主任或团队工作: 有经历。
四、评审原则
1.师德一票否决原则。
2.任职资历与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3.轮候原则。当年申报人员依据聘任办法,由评审专家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如限于学校职数未能聘任者,由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讨论决定轮候人员。次年聘任中,轮候人员先于当年申报人员聘任。
五、评审办法
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赋分,以得分高低确定聘任人选。
1.每位专家评阅参评人的申报材料。
2.现场答辩。参评人员介绍自己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5分钟),专家根据材料和评审要求,向参评人进行提问(8~10分钟)。
3.所有参评人完成答辩后,专家进行评议打分,并计算总分。
4.校评审委员会与评审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聘任人员。
六、工作流程
1.11月1日校园网发布《关于中级职务评审的通知》并在FTP上转发《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
2.11月2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嘉定二中201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3.11月1-3日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对照《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核并确定报名人员的资格。完成《申报中级人员基本条件一览表》。
4.11月7日召开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考核打分、投票表决(参评人员每人做5分钟小结、答辩)
5.11月8召开申报人员会议,发放申报相关材料,指导材料规范填写。
6.11月14日前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事(文昌楼411室)验收。
7.11月12—11月16日报材料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8.11月14日-11月15日汇总评委考核结果,完成《晋升考核汇总表》,填写学校鉴定意见、学校推荐意见、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
9.11月16日整理装订材料,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10.11月19日材料上报区职改办送审。
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
2018.11.2
联系电话:021-59127823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华路388号
copyright©2018 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