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定二中2021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1-11-02 08:44点击量:0

为全面贯彻市、区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保平

副组长:陆其华

成员:沈淑雅、张万贵、徐华、文朝有

2.成立学校学术技术评审考核聘任工作小组

经全体老师推荐,以下同志为工作小组成员:宋保平、陆其华、沈淑雅、张万贵、徐华、文朝有、管国琴、张中林、许正芳、刘国平、于金玲、陈晓敏、龚根娣、陆安庆、徐瑛、孙坤玲、姜珊。

二、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初级职称教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1、任期:本科二级教师满4年(实),研究生二级教师满2年(实)

2、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考核:任期内有1次优秀(6月份考核), 其余为合格。

4、公开课:校级及以上1节。

5、论文:1--2篇,其中1篇鉴定,C级以上,有效期3年, 当年有效; 交流文章需附证明。

6、 班主任或团队工作:有经历。

四、中级教师职务评审考核与评价内容

(一)师德表现

1.政治态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师德修养:认真履行师德规范,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有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者,一票否决。

(二)工作能力

1.工作经历:任现职经历与年限等

2.承担工作:

(1)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2)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讲座及承担其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3)工作量情况。

(三)工作成绩

1.教育教学成绩;

2.学校、年级、部门、班级管理等方面成绩;

3.教育教学竞赛、辅导学生、师徒带教等方面成绩;

4.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特色创建等方面成绩。

(四)工作表现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办学核心理念;顾全大局、团队合作。

2.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步骤

1.11月1日校园网发布《关于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通知》并在FTP上转发《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

2.11月2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嘉定二中2021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3.11月1日-4日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参评人员准备有关参评材料、填写有关表格、上交有关材料)。对照《申报中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核并确定报名人员的资格。

4. 11月5日,召开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申报人员集中述职,学校学术技术评审考核聘任工作小组进行考评,提交校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送审人员。

5.11月5日召开送审人员会议,发放申报相关材料,指导材料规范填写。

6.11月8日前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文昌楼411室)验收。

7.11月9日—11月16日报材料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8.11月16日-11月17日汇总评委考核结果,完成《晋升考核汇总表》,填写学校鉴定意见、学校推荐意见、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

9.11月18日整理装订材料,报学校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核、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10.11月19日材料上报区职改办送审。

 

 

嘉定二中 校长室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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