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定二中2020年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9-24 08:08点击量:0

为全面贯彻市、区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提高教职工素质和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保平

副组长:陆其华

成员:张万贵、丁馨、沈淑雅、徐华、文朝有

2.成立学校学术技术评审考核聘任工作小组

经全体老师推荐,以下同志为工作小组成员:宋保平、张万贵、陆其华、丁馨、沈淑雅、管国琴、张中林、许正芳、刘国平、于金玲、陈晓敏、龚根娣、陆安庆、徐瑛、孙坤玲、姜珊。

二、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中级职称教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1、任期:中级满5年(实);

2、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公开课:区级及以上2节(次)。(讲座只限于教育管理、德育、心理学科);

4、论文:2-3篇,其中1篇须经市评估院鉴定,有效期3年,当年有效;1篇为区级及以上发表, 其余为区级及以上交流,需附交流证明;

 5、市.区重点中学和高级中学的教师应有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初级中学或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填写“初级中学或农村学校教学经历情况表”。

四、高级教师职务评审考核与评价内容

(一)师德表现

1.政治态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2.师德修养:认真履行师德规范,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工作能力

1.工作经历:任现职经历与年限等

2.承担工作:

(1)是否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是否承担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近年工作量情况。

(三)工作成绩

1.教育教学突出成绩;

2.学校、年级、部门、班级管理等方面突出成绩;

3.辅导学生突出成绩;

4.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特色创建、师徒带教等方面成绩。

(四)工作表现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办学核心理念;。

2.顾全大局、团队合作。

五、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步骤

1.9月22日校园网发布《关于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的通知》并在FTP上转发《申报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

2.9月24日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嘉定二中2020年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3.9月22-25日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参评人员准备有关参评材料、填写有关表格、上交有关材料)。对照《申报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初步审核并确定报名人员的资格。

4. 9月29日申报人员集中述职,学校学术技术评审考核聘任工作小组进行考评。确定送审人员。

5.9月30日召开送审人员会议,发放申报相关材料,指导材料规范填写。

6.10月9日学校评审委员会成员听课。

7.10月9日前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文昌楼411室)验收。

8.10月9日—10月14日报材料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9.10月15日汇总评委考核结果,完成《晋升考核汇总表》,填写学校鉴定意见、学校推荐意见、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

10.10月15日整理装订材料,报学校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核、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11.10月16日材料上报区职改办送审。

 

嘉定二中  校长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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