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定二中党总支关于2020年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方案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4-03 16:42点击量: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的精神,按照区教育工作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双年推荐、单年调整”的定期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定于今年4月起在我样开展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区教育工作党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扬民主,拓宽选人视野,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推荐和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多岗位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校级领导班子有序更替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二、基本要求

(一)推荐条件

民主推荐的后备干部包括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三个层次。推荐对象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校级正职后备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学校副职干部,身心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学校中层干部,身心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及资历。特别优秀符合放宽资历的是指: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中成就突出,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出色表现,或担任网格党建共同体秘书长且表现突出的。

3.优秀青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年龄计算到2020年3月31日。

(二)推荐对象

后备干部的产生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人才,都可以作为推荐对象。要注意推荐非中共党员、少数民族、男同志和3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以前曾参加过局后备干部培训班和教育管理研习班的同志,不再作为本次校级副职后备干部推荐对象。

(三)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如下:

1.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推荐1名。

2.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可推荐2名。

3.优秀青年:推荐2名。

(四)推荐程序

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明确的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

在推荐工作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在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共青团员、全体教职员工中进行层层推荐。

2.组织考察

(1)严格把关

党总支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综合分析得票情况、多数推荐人的意见和结构要求等,对推荐出的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2)考察方式

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客观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尤其注重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初步人选.

(3)并形成考察材料

综合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形成考察材料。

3.集体决定

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人选名单。

三、材料报送

4月16日前报送局党群工作科:

1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名单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2推荐的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的《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或优秀青年登记表

3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人选民主测评汇总表;

4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人选考察材料;

52020年嘉定区教育系统校级正职后备干部、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人选名册。

6.校级副职后备中符合特别优秀条件的干部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证书、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宋保平。组员:张万贵、陆其华、丁馨、沈淑雅、徐华。工作人员:姜珊、赵丽亚、蒋海燕、徐瑛、龚海梅。

1.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把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要严格执行推荐程序、人选条件和工作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民主推荐工作。

3.要扩大民主,拓展视野,广开言路,保证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荐后备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要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民主推荐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5.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正式人选由区教育工作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嘉定区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附 工作流程:

1.4月3日前,宣传发动。

2.4月10日前,各层面推荐.

3.4月14日前,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4.4月15日,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优秀青年人选名单。

5.4月16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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