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19年嘉定二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发放办法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2-25 08:43点击量:0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树立以“厚道做人、踏实做事”为核心的学校价值观,引导全体教职工明确“爱岗敬业、岗位尽职”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考核,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中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在聘用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努力为嘉定教育新一轮发展再创佳绩,特制订学校年度考核奖发放办法。

二.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中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保平

组员:张万贵  陆其华  丁馨  沈淑雅  徐华

工作职责: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审议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集体讨论形成学校考核意见。

2、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按年级组、行政组和职员工人组设立五个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由各部门行政人员及年级组长担任。(具体名单见嘉定二中201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工作职责: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撰写有关考核评鉴意见;向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工作原则

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考核工作要贯彻群众路线,坚持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考核标准和考核等次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为人师表,遵守师德规范。

(4)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2、按照“德能勤绩”考核标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对师德高尚,工作责任性强,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富有创新精神的人员,在给定的比例范围内,考核评定为校级先进或区级优秀等次(记功、嘉奖)

(四)主要工作程序

从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实际出发,年度考核工作侧重岗位考核为主,尽可能简化形式。

(1)考核工作小组在组织群众评议、依据月考核情况、听取有关中层部门负责人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校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

(2)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全体教职工的考核等第,并按区教育局文件规定,集体讨论确定区级优秀(记功、嘉奖)上报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奖励办法

1、依照考核标准和考核等次,月考核奖无扣发情况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全额计发。

2、教职工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以学校制订的《嘉定二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准),由学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视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对年度考核奖的扣发情况作出决定。

3、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如月考核奖有扣发情况的,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等情况,年度考核奖发放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决定。

4、学校教职工正常调动,按在学校实际工作月份平均发放。

5、年度考核获得区级优秀的人员再加500元的奖励。

6、下列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1)当年度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

(3)在编不在岗人员。

(4)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言行举止在家长、教师、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使学校声誉受损。

(5)教职工请长病假者超过半年以上。

五、发放时间

年度考核奖于次年的三月份实施。本实施办法经学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后生效,解释权归“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

2020年2月21日


联系电话:021-59127823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华路388号

copyright©2018 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