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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来源:    发稿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各位老师:

2024年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按时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受理学科:

    语文、政治、德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学、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

  2. 报送要求:

  3. 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二级职务以来所取得的

    成果,成果类型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校级及以上已经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

    (2)校级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

    (3)校级及以上获奖类成果。

    (4)校级及以上课题类的教科研成果。

  4. 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含当年)。

  5. 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查重率不高于30%。

  6. 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

  7. 材料要求:

  8. 纸质稿要求(内含三份材料):

  9. 原始成果一份,格式要求: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

  10. 与所属成果类型相关的证明:

    1. 校级及以上已经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的原件1份,并附上有效的ISSN刊号、CN刊号、CIP号或ISBN书号等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

    2. 校级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3. 校级及以上获奖类成果:应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4. 校级及以上课题类的教科研成果:课题必须已经结题,应附课题立项证明及结题证明。

    5. 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的证明。

    6. 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排名前六,课题申报人须排名前三(含课题负责人)。提供由第一作者、主编或课题负责人填写的《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附件3),说明申报者及其他作者实际承担的部分和贡献。

  11. 本人签字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5)。

  12. 电子稿要求:

  13. 教科研成果鉴定采用双向盲审的鉴定形式,因此,送审鉴定的成果电子稿题目及正文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明确指向个人信息的内容。

  14. 提供知网查重报告。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网址:https://cx.cnki.net/main.html#/login,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15. 正文后附个人贡献比例。如提交的成果非申报人独立完成,电子稿正文的最后注明个人贡献比例。如:个人承担部分占60%。

  16. 电子稿文件名格式 :每个申报人员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姓名+一级论文。内含四份材料:①申报鉴定的文章命名:申报学科+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②文章查重报告命名:申报学科+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查重报告;③鉴定表:本人姓名+附件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④花名册:本人姓名+附件2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花名册(按说明填写)。

    四、时间截点:

    2024年5月24日(下周五)前按上述要求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文昌楼411人力资源处。

    教育局通知等附件材料,请到嘉定二中钉钉全员群下载 。  

     

                                        嘉定二中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