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任职考核的有关精神,根据《嘉定区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机构
(一)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保平
组员:沈淑雅、文朝有、徐华
(2) 教职工考核小组
组长:宋保平 副组长:沈淑雅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金玲、王燕君、文朝有、许正芳、孙坤玲、谷求华、张中林、陆安庆、陆霞、赵青、姜珊、秦昊、徐华、徐瑛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师德“一票否决制”原则。
三、考核标准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对学校教职工实施分类考核,具体考核标准为:
(一)教师考核标准:依据《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标》(11项),结合《嘉定二中学年度考核教师工作评价表》实施;
(二)管理人员和辅系列专技人员考核标准:根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参照市颁布的普教系统旁系列任职情况考核标准,结合《嘉定二中学年度考核职员工作评价表》实施;
(三)工勤人员考核标准:按照《嘉定区中小学职工基本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结合《嘉定二中学年度考核工人工作评价表》实施。
四、工作要点
(一)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学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规范考核办法和程序,贯彻考核原则,落实工作职责,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二)分类考核。教职工考核小组对全校任课教师及职员工人进行学年度考核。教师考核参考《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表》,职员工人参考《嘉定区职工工作评价表》、《旁系列专技人员评价表》相关规定进行打分考核。
(三)数据统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对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数据统计。
(四)确定等次。按上级文件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教师专技人员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应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去尾法计算)。
2.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只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不再确定优秀等次。
3.张榜公布。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
4.材料上报。在区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类报表的填写,相关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六、时间节点
(一)6月12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学校学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6月16日,根据本实施意见,教职工考核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考核。
(三)6月17日-18日,数据统计汇总。
(四)6月19日,党政班子讨论,确定优秀人选。
(五)6月20日-6月26日,对学校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张榜公布(在校园网上公示)。
(六)6月27日-28日,人事部门填写相关考核材料。
(七)7月1日,学校学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嘉定二中 校长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