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嘉定二中2023学年度岗位补充聘任准备材料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3-09-07 09:11点击量:0

各位教职工:2023学年度岗位补充聘任工作已开始。

目前空缺岗位:各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

空缺岗位

数量

基本年限条件

高级教师5级岗位

2

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高级教师6级岗位

1

须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一级教师8级岗位

3

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一级教师9级岗位

7

须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级教师11级岗位

8

须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根据《嘉定二中2023学年度岗位设置管理补充聘任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请符合条件、有应聘申报意向的教职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师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表现),填写《嘉定二中2023学年度岗位设置补充聘任应聘申报表》(表格见钉钉全员群),请于9月11日(下周一)上午11点前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文昌楼411办公室)。

注:请申报高级教师5级和6级岗位一级教师8级和9级岗位的老师根据1、师德表现;2、工作能力;3、工作成绩;4、工作表现等四大方面准备好5分钟以内的述职发言。(评审会议时间待定)

 

请相互转告!    

                                    嘉定二中 校长室

                                          2023年9月7日

附件:

各专技岗位具体条件

(1)五级岗位

任职资历: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在规定的任期内,有过学校部门及班级管理经历,或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长经历。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教科研水平:能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或参与学校课题与项目研究工作并有成效。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并完成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业绩与成效: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能达到上级规定课时量,或学校平均工作量。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带教、指导教师、教研组建设、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工作。在规定的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六级岗位

任职资历:一般应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在规定的任期内,有过学校部门或班级管理,或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组长经历。有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科研水平:参与学校课题与项目研究工作并有成效。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并完成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业绩与成效: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达到上级规定课时量,或学校平均工作量。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带教、指导教师、教研组建设、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工作。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3)八级岗位

任职资历: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教育教学能力:能较好胜任并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科研水平: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有成效。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教研组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有贡献。在规定的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4)九级岗位

任职资历:一般应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的成绩。在规定的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校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教科研水平: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在规定的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规定的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5)十一级岗位

一般应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应参与教科研研究,或有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的总结,在教研组、年级组或有关科室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交流。任期内学年度、年度考核合格,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秀考虑。

 

上述条件摘自经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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