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2020年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5-26 08:55点击量:0

各位老师:

2020年度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条件的老师需登陆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在浏览器中打开网址:pjzcps.seei.shec.edu.cn,或登陆www.seei.edu.sh.cn), 点击右侧"上海市普教教师职称评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材料上传等(申报前请先下载姜珊FTP《2020年高级论文鉴定》文件夹相关内容),并按照要求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起-6月20日,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提前和姜珊联系,开通网上账户。注意:今年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提交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要求

一.学科设置

本次教科研成果鉴定设立的学科有:语文、政治、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

二. 内容及要求

1. 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中级职务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论文(含技术总结等)。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提交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应是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

(2)课题。送审鉴定的课题须为区级及以上的课题且申报人排名前三。提交课题须注明承担部分,如非课题负责人,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供承担部分证明。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承担的部分。

(3)专著或教材。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须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材料(个人承担部分),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注明。

(4)校本及以上课程。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校本及以上课程,须提交《校本及以上课程基本情况表》和所使用的教材(个人承担部分),且应符合附件一中有关要求。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交流”栏内中打勾,并在并在教科研成果情况中的“其他”栏中注明为“校本及以上课程”。

(5)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须提交《自创教学资源基本情况表》和自创资源完成材料(光盘),且应符合附件一中有关要求。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 右上方“交流”栏内中打勾,并在教科研成果情况中的“其他”栏中注明为“自创教学资源”。

2. 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签订《申报人承诺书》。

3. 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4. 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或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承担的部分。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继续采用专家盲审的鉴定形式,因此,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正式出版、正式发表、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具体要求,特别是字体等要求,详见姜珊FTP2020年高级论文鉴定》文件夹内的材料。(此文件一定要仔细阅读!)

 

 

嘉定二中校务办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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