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嘉定二中关于推荐管国琴参评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的公示

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0-06-05 09:29点击量:0

根据《关于评选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的通知》(嘉教人〔2019〕51号)和嘉定教育网2020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的要求:

一、评选范围

  1.已经公示的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可参评人员。

  2.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在“停课不停学”或“云研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申报学科带头人条件的优秀骨干教师入选人员,由学校推荐可以申报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求真务实,积极向上,事业心强,身心健康。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需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在近两年内,教育教学实绩显著。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一项区级重点课题或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2)开发区级及以上培训课程至少一门。

  (3)参与区内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有关研究与指导工作。

  (4)承担两名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区优秀教师系列称号)本学科教师带教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5)参与、指导校本材料的开发,并在区内产生较大影响。

(6)在市级、区级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且产生一定影响。

 

我校拟推荐管国琴老师参评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6月9日。

教职工同志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领导反映,电话:59170818.

 

嘉定二中校长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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