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嘉定二中更新时间:2021-01-13 19:01点击量:0
为维护互联网环境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 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校园网网络的使用与管理
一、学校校园网开辟有校园动态、德育、科研、教学资源以及网络导航等栏目,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及相关教学资源,校内所有计算机均可接入校园网,并通过网络中心访问区教育域网及Internet。校园网内另外提供教学管理、FTP等服务。
二、入网管理
1. IP地址是每一台进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的唯一身份标志,由校信息中心统一分配编制。
2. 正确的网络设置是正常访问校园网的基础,校园网中计算机的IP地址设置除笔记本电脑外,均由信息中心人员统一设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3. 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上网,需经过统一培训,在掌握无线上网的设置方法后方可入网,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占用他人IP地址。
4. 不允许利用校园网络进行商业行为或者违法活动。
三、资源管理
1. 资源包括:校园网主页所有内容;计算机间的信息传递、共享等相关内容。
2. 校园网的信息发布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发布权限发布信息。
3. 任何用户在校园网的栏目上不得发布与学校规定、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信息。
4. 校内计算机间传递数据采用FTP或其他点对点方式。
5. 外来电脑不可在教室内直接使用。教学所用课件通过上传至服务器再下载的方式或采用移动存储设备传递。
四、网络畅通与计算机病毒的防范
1. 为了避免网络信息流量拥挤或因盲目操作出现意外故障,任何人不得通过校园网进行网络游戏等活动。
2. 不得利用校园网进行黑客工具的尝试活动,为防止网络上流量不均匀造成流量拥塞,信息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进行流量控制。
3. 为防止和减少病毒的传播,校园网内禁止使用网上邻居的网络共享。
4. 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均需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
二、安全员主要负责学校网络的系统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方面操作和知识的培训;
四、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
五、对系统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对检测结果和漏洞消除情况有记录;
六、安全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七、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职责;
八、另安全员承担本单位制定的其他和公安机关交办的相关网络安全职责。
与公安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系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内有急事联系到人;
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应当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对学生和教师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三、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地对学校师生(包含单位其他联网工作人员等等)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
四、适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进行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五、网络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方面,畅通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联系渠道,加强对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防犯能力。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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